我们应当在哪里找关于如何敬拜的教导?我们只能到一个地方去找,那就是神的话语。我们敬拜的规范一定要是神的话语,他已经讲出来的这话语。当我们转回这话语,我们确实就看到一种敬拜的模式,在圣经里从一开始到结束贯穿其中不断重复的模式。
正如改教家们所承认宣告的那样,圣经是“不能被规范的对各样规范的规范”。唯独圣经,这是我们敬拜的规范。在圣经以外没有任何东西能规范或纠正敬拜。圣经设立了条件,我们在以赛亚书6:1-8 可以看到真敬拜的图景。
在以赛亚书中这很出名的“呼召”段落中,先知经历了神对他的显现,看见了那永活的真神。从这个相遇以赛亚得到了神让他作先知的呼召。
以赛亚回忆在乌西雅王死去的那年,他看见主坐在高高的宝座上,他的衣裳垂下,遮满圣殿。
神坐在宝座上,这是什么意思?很清楚这是王权和主权的象征,宝座表明坐在其上的既是君王也是审判的主,它代表了能力和公义。
但除了这位向以赛亚启示他自己高高在上的主以外还有别的人。衣裳垂下,带着他的荣耀遮满圣殿的那一位并不是单独一位,以赛亚不是单独一人,在其中和他在一起的还有别的被造之物。第2节告诉我们说,“其上有撒拉弗侍立,各有六个翅膀;用两个翅膀遮脸,两个翅膀遮脚,两个翅膀飞翔。”
这些撒拉弗(字面的意思就是“燃烧”)有六个翅膀,这六个翅膀有极大的象征意义。“用两个翅膀遮脸。”这肯定是代表降卑,他们不敢去看神的圣洁。“两个翅膀遮脚。”肯定这代表纯洁。“两个翅膀飞翔。”但这些带着翅膀的被造物不是仅仅在飞翔。他们“彼此呼喊说:‘圣哉!圣哉!圣哉!万军之耶和华,他的荣光充满全地。’”
我们知道,“圣哉!圣哉!圣哉!”这几个字是三一的圣哉。在希伯来文里面是没有足够的比较或最高形式的用法,所以这重复的模式是被用来说明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我们在启示录4:8-11再一次看到这三次重复的模式:“四活物各有六个翅膀,遍体内外都满了眼睛。他们昼夜不住地说:‘圣哉!圣哉!圣哉!主神,是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全能者。’”
早期教会在这个模式中看到三位一体的含义。我们用新约圣经的眼光回头去看,肯定可以看到这是得到确定的,但是这说法的中心要点看来和创世纪14:10是一致的。在那里我们看到原文的说法是“坑,坑”,这可以被翻译作“深而大的坑。”掉到坑里是一回事,掉到一个“坑,坑”里又是另外一回事。但在这里我们看到神的本质,身份,其特点就是圣洁的属性。
神的圣洁意味着什么?它肯定是指他与他的造物的分别。他所是的是我们所不是的。我们是有限的,他是无限的。神是超越至上的。神的分别肯定启示出这不同,他的道德本性和我们道德本性之间无限的反差。圣洁也肯定是指着他的威严和能力说的。
莫提尔(J. Alec Motyer) 把圣洁定义为“神全然和独特的道德威严”。这是一个极好的表达 -神全然和独特的道德威严。杨格(E. J. Young)认为圣洁是把神和他的造物分别开来的神的完全的全体。那让神为神的几乎是我们所不能定义的。圣洁包括了神所有的属性。决定他是神的就是他的圣洁。
我真不知道那如此多前来敬拜神的人,他们对神的看见和撒拉弗在这里对我们所说的到底有没有一点相似。我们是否敬拜神的时候,是认识到神是圣洁的,“全地要满了他的荣耀”?我担心不是。我真不知道在我们的敬拜中我们是不是遇见任何像这对神的看见。那些来参加我们敬拜聚会的人是否面对面认识到神的真实?还是他们离开的时候,看见的是某个小一点的神,某个脱水的神灵?敬拜就是神的子民聚集在一起承认他配得,他的“配得”。如果我们不清楚神是谁,我们怎么可以做到这一点?我们敬拜的模式本身就要见证神的品格。
主观和客观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在敬拜有主观因素,但是圣经讲得很清楚,敬拜的主观经历一定要建基在永生真神的客观真理之上,建基在对那位在圣经中启示他自己的神的经历之上。
一位出名的英国哲学家斯克顿(Roger Scruton)认为敬拜是最能证明人或团体到底是怎样相信神的指标。他是这样说的:“敬拜之举要比任何神学更能精确界定对神的看法。” 斯克顿所说的其实就是,“如果你想知道一种人相信神到底是相信什么,不要花时间读他们的神学家所写的东西,而是要看他们怎样敬拜,听他们唱些什么,听他们怎样祷告。然后你就会知道,他们相信他们敬拜的这位神,他们是在相信什么。”
我对福音派敬拜挥之不去的担忧就是,人绝不会通过我们的敬拜认识到圣经里的神是一位怎样的神。相反我们在如此多教会里看到的是对一位“麦当劳式的神”的“麦当劳式的敬拜”。但这位虚浮,没有分量,毫不起眼的神到底是哪一种神?一个观察我们敬拜的人从我们的敬拜能对圣经的神有任何认识吗?我有时候真不知道,这是偶然的,还是一种刻意的回避。
亨特(George Hunter III)认为一家兴旺的教会一定要行出“赞美敬拜”,他提出了两个理由:“1) 这要提供一种赞美的机会,让还没有成为基督徒的人能与之拉上关系,找到意义。 2) 通过提供一种除去那些让人感到不自在因素的聚会,我们的人可以邀请他们的朋友来参加,而不是有一种聚会,是他们害怕邀请他们的朋友来参加的。”这可是一个令人惊奇的次序颠倒。赞美敬拜的目的首先是“提供一种赞美的机会,让还没有成为基督徒的人能与之拉上关系”,但是第二点,他认为,通过除去他所认为是“让人感到不自在的因素”的东西,人们可以有一种乐意邀请他们的朋友来参加,而不是害怕邀请他们的朋友来参加的聚会。但是我们去看圣经,很清楚圣经里有太多的“让人感到不自在的因素”。事实上,如果你要把让人感到不自在的因素从圣经里排除掉,结果你就会得到一本很薄的书了。
希伯来书10:31 启示说,“落在永生神的手里真是可怕的。”我害怕,在我们敬拜中所做所说表明出来的那一位神,到底有没有一点点是可以让人联想到是令人觉得可怕的真实的神的,只要看看我们赞美诗诗集的退步就可以见分晓了。
圣经告诉我们应当“用诗章、颂词、灵歌,彼此对说” (弗5:19)。但是我们怎样衡量我们的诗歌?我们一定要用它们的内容,按照它们所表明的神来加以衡量。在这方面我们看到福音派基督徒所用的赞美诗诗集是退步了。我们看到对确信之事的放弃,对文化的妥协。我们所看到的丝毫不亚于是一种内容的“沉默不语”。我们从“圣哉!圣哉!圣哉!”退到了“神这好好先生”。
多恩(Marva Dawn)在她所著的《外展却不沉默不语》(Reaching Out Without Dumbing Down)一书中认为,当代音乐有太多放弃基督教信念的地方。这不仅仅是口味和风格的问题,这不仅仅是放弃韵律,形式,诗集和结构,这还是内容的放弃。我们一定要避免这样的放弃。但是我们也要清楚知道,并不是所有在“敬拜赞美”名义下的诗歌都是放弃了教义真理。其中很多是有丰富的圣经内容,很多是直接出自诗篇和其他的圣经章节。但是那不可回避的问题还是“我们要用什么标准来判断敬拜”?是否仅仅是会众所选择的品位和风格?我们聚会大部分时间所选择的音乐和赞美诗归根到底就是无休止地重复副歌部分,正如一位批评的人所说的,这其实就是“一句话,两个调,三个钟头”。我们都有这样的经历。
这种妥协的基督教会带来什么结果?我要再一次引用陶恕的话:我们简单化,一直到基督教变成了这样:神是爱,耶稣为你而死,相信,接受,喜乐,找乐子,告诉别人。我们出发吧 - 这就是我们今天的基督教。对这整件事情我是根本不感冒。时不时神的一只可怜流血的羊竟然靠这些活下来,我们真不知道事情怎么会这样。
真正的敬拜始于对圣经中的神,那位永生真神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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