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经常引用这句话(这句话确实也配得人引用):“我们所拥有的一切智慧,也就是那真实与可靠的智慧,几乎包含了两个部分,就是认识神和认识自己。”(《基督教要义》第一卷第一章1,本文《基督教要义》摘引均引自《基督教要义》,钱曜诚等译,三联书店版,译者注)还有什么是比这更适合作一部代表作的开篇语呢?难怪人经常引用这句话。
但是我们必须按照上下文来理解这句引文。人通常用这句话为内省,或心理学的自我意识做辩护。有人认为加尔文(就连加尔文!)也要我们接触我们内在的自我,加尔文(是的,加尔文!)相信,脱离我们自己的经历,我们就不能认识神。听起来好像有道理,听起来很中肯,听起来像是我们也会说的话。
唯一的问题是,这根本不是加尔文的意思。
没错,加尔文论证说,为了认识神,我们必须认识自己。但我们必须要认识的自己,是“将我们的罪恶暴露无遗”的“我们引以为耻的赤身露体。”认识自己必不可少,因为我们“深感自己的无知、虚空、贫乏、软弱”,好让我们可以“意识到智慧的真光、真美德、丰富的良善、以及无瑕疵的公义,这一切唯独存留在主里面。”这样做的目的,并不是分辨我们的人格类型,或了解我们的恩赐,或者认识我们过去的历史,虽然这一切都有它们各自的地位。对于加尔文而言,认识自己至关重要,因为“除非我们先对自己不悦”,否则我们就不会开始去寻求神。
加尔文继续说到,虽然这两种认识是互相交织在一起,我们却必须从认识神开始。再一次,这样做的原因就是,我们可以认识到我们离神的荣耀和圣洁有多遥远。
“因为我们总是自以为公义、正直、聪明和圣洁。这种骄傲是每一个人与生俱来的¬——除非有充分的证据指控我们是不义、污秽、愚蠢和不洁的。此外,若我们只看自己而不仰望主(因主是唯一审查我们的标准),我们便不会认自己的这些罪。”(《基督教要义》第一卷第一章2)
我们必须认识神,目的不是为了认识我们自己的感觉,脾气和历史,再说一次,这一切都有它们各自的位置,而是为了认识到我们需要神。因为当我们按神启示祂自己的认识祂,“先前我们视为智慧的,如今因发现它的愚妄而感到作呕。”
认识神,认识你们自己。认识你们自己,为的是认识到你们需要神。认识神,为的是认识到你们并不是神。
这就是加尔文的意思,这就是真智慧。
http://thegospelcoalition.org/blogs/kevindeyoung/2014/01/03/was-calvin-advocating-introspection-as-the-means-to-knowing-go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