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怎样给小孩子解释三位一体?(溥伟恩)

作者:Vern Poythress
译者:huaye
校对:DL
来源:https://www.desiringgod.org/articles/how-do-i-explain-the-trinity-to-children

我们该怎样教导孩子认识三位一体?

三位一体是奥秘,对我们成年人当然也是。神无限,我们绝对没法完全认识祂,也不能穷尽认识祂的奥秘。而且,神独一无二,唯独祂是创造主,唯独祂独立于世界和世上的万物之外。在受造界中,没有一样事情可以成为表明祂的完整模型或类比。

我们可以对孩子说的一件事情,就是没有什么事情是像神一样。没有任何受造物能让我们看到神完全的形象。耶稣是神完全的形象(约14:9,西2:9)。然而,我们虽能真正认识祂,但我们却无法完全认识祂。祂是神,而且无法测度。

我们该不该用类比?

既然在世界上,没有任何事情能当作三位一体的完整模型,我们就必须谨慎使用类比。类比从来都不是三位一体完全清晰的模型。一些人用三角形来代表三位一体,三角形有三条边,每条边是三角形的一部分。但那不是准确的类比,神不是由部分组成。

父不是神的一部分,而是神祂自己。同样,圣子不是神的一部分,而是神(约1:1)。三角形类比这不足之处凸显了这样一个事实:我们如果要教导孩子认识三位一体,我们自己就应该首先了解三位一体,才不至于在解释时犯错。这不是说我们不能拿三角形作为例子。但如果我们要用,就应告诉我们的孩子,这其实不能很好地代表神。

同样,一些人用水作为例子。水有三种状态,固态(冰),液态,气态(水蒸气)。但这类比也不准确。神并不是仅仅以三种形式一种接一种出现。而是,神总是父、子、圣灵,甚至在祂向我们显现之前就是这样。

我们前面已经提到,这是个奥秘。我们永远无法把这奥秘分解成一个模型或类比,完全通透把神呈现出来。

依靠神的指引

那么,我们该怎么办?我们可以使用圣经对我们说的。有些父母可能会感到有负担,要想出有创意的办法向孩子解释神,。但幸好,我们有圣经。神已经对我们说话,告诉我们关于祂自己的事。祂告诉我们,祂是一位神,并且有三个位格——圣父,圣子,圣灵。圣经向我们清晰真实说明了关于神的事情。

圣经有好几处地方直接向我们呈现了三位一体的三个位格。比如说洗礼——包括基督和我们的洗礼。关于耶稣的洗礼,马太福音写道,

耶稣受了洗,随即从水里上来。天忽然为祂开了,祂就看见神的灵仿佛鸽子降下,落在祂身上。从天上有声音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太3:16-17)

这天上的声音是父的声音。子受洗。圣灵“仿佛鸽子降下”。在这段经文中,一位神的合一并不是那么立竿见影。但这段经文描述了神——唯一的神——救赎祂子民的一系列行动中的一个阶段。

三位一体也体现在我们受洗时所奉的一个名上:“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太28:19)一个“名”,强调神的合一。这个名与三个位格中的每个位格联在一起。

其他发现

我们看到在洗礼之外,还有其他地方明确提到了三位一体。比如说,当神拯救的工作应用到信徒个人身上时,这涉及到三个位格一致的工作。

但我(耶稣)要从父那里差保惠师来,就是从父出来真理的圣灵,祂来了,就要为我作见证。(约15:26)

圣灵赐予教会,这与所有三个位格相关。

祂既被神的右手高举,又从父受了所应许的圣灵,就把你们所看见、所听见的浇灌下来。(徒2:33)

耶稣复活也涉及到三位一体的所有三个位格。

然而叫耶稣从死里复活者的灵,若住在你们心里,那叫基督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也必藉着住在你们心里的圣灵,使你们必死的身体又活过来。(罗8:11)

当我们和我们的孩子一起打开圣经,我们不应忽略为他们祷告。我们要祈求神通过祂的话语、通过圣灵,教导他们认识祂自己。任何人离了圣灵,都无法真正知道属灵的事。(林前2:14-16)

专注在三位一体中

在明确的经文之外,我们也在圣经中看到更全面的规律。最突出的是,说话的是父。然而根据约1:1,父说的是“道”。这规律是神在圣经中对我们说话的背景。圣灵像神的气息(结37:10,14)。圣灵也住在我们里面,帮助我们领会(林前2:14-16)。我们可以告诉我们的孩子,他们读圣经,或听圣经的时时,这个过程就在运行。

祷告涉及到三位一体的所有三位格。我们最主要是对父祷告(太6:9)。耶稣为我们代求,使我们祷告可以蒙悦纳(来7:25)。圣灵住在我们里面,给我们的祷告加力量(罗8:26)。我们可以告诉孩子,我们祷告时,,这过程正在运行。

人得着神儿子的名分,成为神的儿女,这涉及三位一体所有三个位格。神是我们的父,我们与祂的关系,是儿女与父亲的关系。耶稣是我们的兄长(罗8:29)。祂在亘古就是子,我们有特权,成为神的儿女,只是因为祂首先是子(加4:4-5)。圣灵住在我们里面,教导我们呼叫:“阿爸!父!”(罗8:15,加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