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把忿怒加在子身上,子承受刑罚,是为了(约翰欧文)

父把忿怒加在子身上,子承受刑罚,是为了:
1.所有人的所有的罪。
2.一些人的所有的罪,或者
3.所有人的一些罪。

按照这样的情形,我们可以说:
1.如果最后一点是正确的,所有人都要为一些罪负责,如果这样,没有一个人可以得救。
2.如果第二点是正确的,那么基督就是代替了全世界蒙拣选的人,为他们所有的罪死了,这是真理。
3.但如果第一点是真的,那么为什么不是所有的人都摆脱了对他们罪的刑罚?

你会回答,“因为他们不信。”

我要问,“这不信是罪还是不是? 如果是,那么基督要么就是受了对它的刑罚,要么就是没有。如果他为此受了刑罚,那么为什么这个罪比他为他们而死的其他的罪更拦阻他们?如果他没有受了对不信的罪的刑罚,那么他就没有为他们一切的罪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