赎罪教义第二部分-基督主动的顺服 (梅钦)

我在上一个礼拜日下午列出圣经关于基督的作为为我们满足了神律法要求的教导,这中作为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我是一点也没有提到。我指出,基督因着在十字架上代替我们死了,他就为我们的罪承担了公义的惩罚,但对于他为我们做的另外一件事情,我是一点也没有提。基督主动顺服神的律法而为我们成就的事,我是一点也没有说。很要紧的是,我们要补充这归纳的另外一部分,然后我们才继续往下讲。

假设基督只是为我们做了我们上礼拜日下午讲的他为我们成就的事情,假设他只是担当了因为我们的罪,而要归在我们身上的律法公义的惩罚,除此以外什么也没有做,那么我们会怎么样呢?我想我们可以说 — 就算我们在思想这件事的时候,可以正当地把基督作为的一部分和其余的部分分开 — 如果基督只是为我们承担了罪的刑罚,然后他再也没有做什么,我们就是至多回到神把亚当放在工作之约下时亚当的光景而已。

这工作之约是考验,如果亚当遵行神的律法有一段时间,他就要得到永生。如果他不顺服,他就要死。他不顺服,死亡的刑罚就加在了他和他的后裔身上。然后基督用他在十字架上的死亡,为神拣选的人承担了这刑罚。

这很好。但如果这就是基督为我们做的一切,你岂不是发现,我们只是回到了亚当在他犯罪之前的光景吗?神要除去我们因他犯罪而要受的刑罚,因为基督已经还清了一切。但是要在将来得到永生,这就要靠我们完全顺服神的律法,我们只是又回到了考验期而已。

而且我们回到考验期,这和神起初把亚当放在其中的考验期相比,我们的指望是小的,神考验亚当的时候,对亚当来说一切都是有利的。神造他,让他有知识,义和圣洁。神造他都是甚好。然而尽管有这一切,他还是堕落了。如果基督为我们做的只是仅仅让我们脱离过去罪的定罪,然后让我们靠自己的努力,去得到神要加给完全顺服的奖赏,我们堕落的可能性要大多少呢?不,我们是多么肯定会堕落了!

但我真的不能继续猜测下去,去想如果基督做的比他实际成就的要少,这会是什么样的光景。事实就是,他不仅是承担了亚当第一件罪,我们每一个人已经犯下的罪当受的惩罚,他还为我们主动争取得到了永生。换言之,他既是在偿还罪债方面,也是在守住考验方面了我们的代表。他为我们承担了罪的刑罚,他为我们守住了考验。

这就是那些被主耶稣基督拯救的人,他们的光景要比亚当犯罪前所处的光景有福得多的原因。亚当堕落前在神眼中为义,但他仍有可能成为不义。那些被主耶稣基督拯救的人不仅在神眼中为义,他们还是不可能变为不义。对他们来说,考验结束了;考验结束了,这不是因为他们成功守住了;考验结束了,这不是因为他们自己赢得了神应许如果人完全顺服,他就要加给他们的确实蒙福的赏赐;考验结束了,这是因为基督已经用他对神律法完全的顺服,为他们赢得了这奖赏。

我想,如果我想象神的律法和一个蒙恩得救的罪人有这样一段对话,我就能把这件事讲清楚了。

神的律法说,“人啊,你遵守了我的命令吗?”

蒙恩得救的罪人说,“没有,我没有,我不仅在我的代表亚当的第一件罪上,还在我自己思想,言语和行为犯罪这件事情上违抗了你的命令。”

神的律法说,“那么罪人,你承担了我宣告的,违抗命令要受的刑罚吗?”

罪人说,“没有,我自己没有承担刑罚,但基督已经为我承担了。他死在十字架上的时候,就作了我的代表。所以,就惩罚而言,我是摆脱了。”

神的律法说,“那么罪人,神宣告要得肯定祝福要达到的条件,你守得怎么样?你经受住了考验吗?你在考验期内完全顺服,得到了永生吗?”

罪人说,“没有,我没有靠我自己完全顺服赢得永生。神知道,我自己的良心也知道,就算我成为基督徒之后,我在思想,言语和行为上都犯了罪。但尽管我没有靠任何我自己的顺服赢得永生,基督却用他完全的顺服为我得到了。他自己不需要服在律法之下,他自己不需要顺服,因为他是万有的主。那么在地上的时候他顺服律法,他是作为我的代表向律法顺服。我没有自己的义,但我披戴了基督完全的义,这义是神算为是我的,是唯独凭信心领受的。我可以凭这个事实为夸口,就是就我而言,考验已经被守住了,神确实等着我,要把基督已经为我赢得的荣耀赏赐加给我。”

这就是每一个基督徒和神律法之间勇敢,简明的对话。基督为我们作成的拯救是何等完全,充满荣耀!基督承担了罪刑,他赢得了奖赏,这是他为我们成就了的两件大事。

神学家习惯把基督的救赎工作区分成两个部分,把其中一种叫作他被动的顺服,另外一种叫作他主动的顺服。通过他被动的顺服 — 就是代替我们受苦 — 他为我们承担了刑罚;通过他主动的顺服 — 就是行出神的律法要求的 — 他为我们取得了赏赐。

我挺喜欢这个术语,我想它用人的语言把基督工作的两个方面表达得相当清楚。但如果它让我们以为基督工作的两个部分是可以互相分开的,这样的说法就潜伏着危险了。

我们怎样区分基督的主动顺服和他的被动顺服?我们可以说他用生成就了他的主动顺服,用他的死成就了他的被动顺服吗?不,这是根本不可以的。基督在他地上生活的每一刻都在被动顺服,他都是在受屈辱,难道不是吗?他的生都是受苦,都是他承担罪的刑罚的一部分。另一方面,我们不能说他的死是被动顺服,而不是主动顺服。相反,他的死是他主动顺服的顶峰。正是通过这顺服神律法的顶峰,他为他来要拯救他们的人取得了永生。

那么你看不到这情形的真实光景吗?基督的主动顺服和他的被动顺服不是他工作的两个分开的部分,不是说他在地上生活发生的一些事情是他主动的顺服,他生活中发生的其他事情是他被动的顺服;而是他一生中发生的每一件事情既是主动顺服,也是被动顺服。他一生中的每一个事件都是他充满荣耀遵行神律法的一部分,他遵行了神的律法,藉此为他的百姓取得永生的赏赐。换言之,他工作的两个方面是不可分割地互相结合的,没有一部分是脱离对方行出来的。它们一起构成了我们的救赎主基督为我们成就的那奇妙,完全的拯救。

我们可以这样简单地说,对于神的律法,基督取代了我们的位置,他为我们承担了律法的刑罚,他为我们服从了律法的要求。他救我们脱离了地狱,为我们赢得天堂。那么我们所有的一切都是从他来的,在这个世界上,在将来的世界里,没有一样祝福是我们不应该把感谢归给基督的。

我说这番话的时候,我是完全清楚我言语的不足。我已经尝试把圣经关于基督救赎工作的教导归纳出来;然而任何人的归纳,就算它们比我的归纳要好得多,和圣经本身奇妙的丰富和温暖相比,它们看起来就是多么冰冷枯干。我打算邀请你们下个礼拜日下午和我一起来看圣经本身。我已经试图归纳圣经的教导,好使我们可以接受圣经的每一部分,按它们彼此合宜的关系来加以看待,我打算邀请你们下一个礼拜日和我一起去看这些伟大经文,看经文本身,好使我们可以用神在他的话语里亲自告诉我们的,来验证我们的归纳,验证每一种人的归纳。当我们那样做的时候,我们的心是何等焕然一新!神的话语和所有人企图归纳它教导的努力相比,是何等无限超越!这些努力是必需的,没有了它们我们就不行了;每一个真正忠于圣经的人都会归纳圣经,但是触动人心的是圣经话语本身,我们说的一切,在这件事上,即使伟大神学家说的一切归纳圣经的话,都一定要和圣经本身作不断的比较。

但为了下一个礼拜日我们可以最大可能用明智的方法来开始察考圣经,我只是打算请你们和我一道稍稍看一看人对基督十字架的一两种不同看法。

我已经为你们归纳了正统的观点。按照这种观点,基督在十字架上取替我们的位置,承担了我们本应承担的罪的刑罚。这种观点可以用非常简单的言语表达出来。因为罪,我们理当得到永死;耶稣因为爱我们,取代了我们的位置,在十字架上替我们死了。如果你想说这种观点让你厌恶,你就说出来好了。对属肉体的人来说,这确实是令人讨厌的,但不要说它是很难理解。一个小孩子也能明白这点,可以用心接受得到拯救。

很多人拒绝这种代赎的观点,提出了其他的看法。很多人同意赎罪的理论,但是我确实认为,如果我们认真观察,他们那些让人糊涂的不同看法是可以归成很少几样大的分类。

其中最常见的一种理论就是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仅仅对人的道德感化。倡导这种观点的人说,人生下来就是神的儿女,但不幸的是他没有尽情使用他极大的特权,他落入了可怕的退步,与神疏远,他不再活在他本应活在的那种与神为父子的亲密关系中。

怎样除去人和神之间的这种疏远,怎样把人带回与神的相交之中?坚持我们现在正讲到的这种观点的人说,这很简单,只要引导人转离他的恶道,让他完全行使作为神儿女的极大特权就可以了。肯定在神一边是没有拦阻的,唯一的拦阻是在人愚昧邪恶的心里。一旦这种拦阻被跨越,一切都会变得好起来了。一旦触动了人的石心,让他再次看到神是他的父亲,一旦也带领他克服了对神的任何恐惧,克服他以为神总不是更乐意按着人当受赦免的地步来赦免他的恐惧,神和人之间的关系就立刻可以得到恢复,人就可以快乐向前,在圣洁的生活中行使他作为慈爱天父儿女的极大特权。

但是怎样才可以触动人的心,让他可以被带领回到他的父家,过一种与神的儿子身份相符的生活?那些宣扬我们现在介绍的这种观点的人说,通过默想基督的十字架。耶稣基督确实是神的一位儿子。确实,他是神的一位儿子,他如此独特,在某种意义上可以称为是神的那一位儿子。所以当神把他赐给人,让他死在十字架上,当他情愿交出自己死了,这就奇妙显明了神对犯罪,犯错的人类的爱。在这种爱的面前,人心里一切的拦阻都要被拆毁了。人最终要认识到神确实是他的父,认识到他要运用活出与神儿子身份相称生活的极大特权。

这就是关于赎罪的所谓的“道德感化说”。人用成千上百不同的形式坚持这种理论,成千上万的人坚持着它,却一点也不清楚他们是在坚持这样的理论。

一些坚持这种理论的人,他们试图让人知道他们真是相信基督的神性。如果基督真是神永恒的儿子,那么他在十字架上的恩赐就越发显明了神的爱。但是绝大多数持守赎罪是道德感化的人,是已经放弃了所有对基督神性的真相信,这些人只是说,耶稣在十字架上给了我们一个自我牺牲的崇高榜样,我们受到这个榜样的感动,也要同样去行。我们受到感动要牺牲我们的生命,不是在某些神圣的事业中真的殉道,就是做牺牲的服事。这样牺牲我们的生命,我们就发现我们已经达到了比从前更高层次的生命,这样,基督的十字架就成了带领我们通往道德高峰的道路。

你去读一读今天大部分关于信仰的流行著作,然后告诉我,你是否是并不认为这是它们归根到底要讲的事情。其中一些这样的著作讲论到基督的十字架,其中一些讲到基督的受苦是救赎性的。但是问题在于它们坚持说,基督的十字架不仅仅是基督的十字架,它还是我们的十字架;基督的受苦是救赎性的,我们的受苦也是救赎性的。其实它们所说的一切就是基督在加略山上给我们指出了一条我们当走的路。他圣化了自我牺牲的道路,我们跟着这条路走,我们就让我们的灵魂得到一种更高层次的生命。

这就是当代大多数讲十字架的书那极大的,位于中心,渗透一切的邪恶所在。它们把基督的十字架变成了仅仅是自我牺牲这个普遍原则的一个榜样。如果它们还谈论救赎,它们就是对我们说,我们是靠走十字架的道路得救。按照这种观点,那拯救我们的不是基督的十字架,而是我们的十字架,十字架的道路带领我们来到神面前。基督可能大大感化我们,带领我们走这条十字架的道路,这条自我牺牲的道路,但真正拯救我们的,是我们行在这条路中,而不是基督行在这条路中。这样,我们就是靠我们自己的努力得救,而根本不是靠基督的血,这就是罪人能救自己的那不变的古老观念,只不过这古老观念穿上了新衣,使用了基督教的词汇而已。

这就是赎罪的道德感化说。除了这样,我们还看到有人有时称为神政说的理论。神政说是何等古怪,妥协,扭曲的东西,它确实是这样!

按照神政说的观点,要满足扎根在神的本性里的神永远的公义,不一定非要基督的死不可,在这点上神政说和道德感化说是一致的。但是它坚持,要维持世界有好的次序,基督的死是必不可少的。如果容许罪人抱有犯罪可以不受惩罚的观念,那么就没有足够的威慑去拦阻人犯罪了。人不受到威慑不去犯罪,他们就会继续犯罪,世界就乱成一团了。但如果世界这样乱成一团,这就不符合最大多数的人的最大利益。所以神把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摆出来,表明罪是多么可怕,人可以受到威慑不去犯罪,世界的次序就得到维持了。

神政说这样认为,神这样表明罪是何等可怕,他接着就按比他起初提出的完全顺服这个条件更容易做到的条件,来邀请人前来得救。现在他提出的条件就是按照信心。他可以稳妥地按这些更容易的条件发出邀请,他可以稳妥地免除他原本对罪发出的刑罚宣判,因为在基督十字架可怕的这出戏中,他已经充分向人表明罪是严重的过犯,如果人犯了罪,就要对此作一些事情,让维持宇宙的良好次序。

这就是神政说。但你可以看出,归根到底它其实只是道德感化说的一种形式而已吗?和道德感化说一样,它坚持人和神之间相交唯一的拦阻就是人的意志。和道德感化说一样,它否认有扎根在神的本性里的神永远的公义这么一回事,它否认神永远的公义要求对罪作出惩罚。和道德感化说一样,它轻慢神的圣洁,我们可以加上一句,和道德感化说一样,它看不到神的爱真正有多深。坚持这些人为理论中对罪轻看的观点的人,没有一个对神永恒的儿子为取代我们位置,被挂在那受咒诅木头上所付出的代价有丝毫的认识。

确实人有时候说,我们坚持哪一种赎罪观,这根本无关紧要。啊,我的朋友,这绝对紧要。当你默想基督的十字架,你只是像当代的理论家一样说,“这是自我牺牲何等崇高的榜样,我要像他一样牺牲自己,得到神的眷顾”吗?或者还是和圣经一样说,“他爱我,把自己交给了我;他取代了我的位置,他承担了我的咒诅,他用他最宝贵的血把我买赎”?这是人心能提出的最重要的问题。我要你们大家在下一个礼拜日和我一起来看神的话语,好使我们可以正确回答这个问题。

关于作者

梅钦博士(John Gresham Machen) 是他所处时代其中一位最多姿多彩,最富争议的人物,在二三十年代的基督教界很难找到有哪一个信仰导师,是比他更不断生活在聚光灯下的。梅钦博士是一位学者,普林斯顿和韦斯敏斯德神学院教授,教会领袖,为合乎圣经的基督教辩护的卫士,二十世纪其中一位最有能力的护道者。他于1937年1月1日归回天家与主同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