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必要的区别,是培养正确分辨力的要求(Michael Horton)

一些区别是学究式的,属于保罗警告人要避免的“专好问难,争辨言词”(提前6:4)之列。但在三位一体的教义上,我们若不作出关于本体和位格的区分,或就着基督的位格和神人二性作出分别,结果会是怎样呢?让我感到惊奇的是,加尔文何等经常引用迦克顿信经“不能离散却有区别”的准则,不仅把这运用在关于基督的教义上,还作为一种准则,解决一系列其它神学题目 — 包括称义和成圣,律法和福音,属地的标记(水、饼、酒)和实体(基督和祂的福益)。

我们今天的问题,更多是淡化至关重要的区别和范畴,甚至对这些一无所知。正如罗伯特·戈弗雷(Robert Godfrey)常说的那样,“我们喜欢重造车轮,却总是造得不圆。”有时我们对待当代的争论,以为自己是第一批遇到这种情况的人。我们对那些在过去曾促使基督徒形成共识的讨论和争论并不了解,常常看待这些争论时,以为自己是首先遇见这些争论的人。我们从头再来,常常结果就是产生一面倒的混乱,把本应区别分开的事和本应联系在一起的事混淆起来。

在最近关于救赎实施,特别是与基督联合,称义和成圣的争辩中,一种倾向就是,一些人用怀疑的心态看待传统改革宗神学对事情所作的区别。这些区别是不是有一点亚里士多德逻辑的人为雕凿,是不是过分活跃的经院哲学想象的产物?还是它们是有价值的,更重要的,是扎根在圣经之上的?

有一些范畴,对于指引我们今天去思想以下一些重要问题很有帮助:

救恩历史 /救恩顺序

你是什么时候得救的?我永远忘不了那一天,我是怎样灵机一动想出那个答案:“两千年前。”我的牧师(他不是改革宗的牧师)看起来糊涂了。我那时还不知道,但我当时讲的是救恩历史,而他想到的是救恩顺序。而实际上圣经中的“救赎” 包括这两样。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和祂复活的时候成就了对我的救赎,但是圣灵是在通过福音有效呼召我,使我与基督联合的时候,把这救赎应用在我身上。

救恩顺序至关重要,可以从很多清楚的经文得出这个教义,包括罗8:29-30:“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我们在亘古中被拣选,在十字架上得救赎。我们在唯独信靠基督拯救我们的那一刻就称义了。我们正在成圣,并且我们将要得荣耀。

通过一件和同一件信心的作为,我们领受了整个基督和祂所有的恩赐:称义和得儿子名分,成圣和得荣耀。有一些人倾向把救恩历史吸收到救恩顺序里面,当人把“得救”看作是个人经历到归正,这种倾向就表现出来了。其他人犯相反的错误,把救恩顺序融入救恩历史当中,仿佛“得救”只是意味着基督为我们客观成就的事,而不是祂通过祂的圣道和圣灵,在我们里面成就的事。把与基督联合当作如此控制一切的要点,以致根本无需一种实施救恩的顺序,这种错误就发生了。例如有人认为,因为我们是与基督联合,领受一切,那么称义和成圣之间就不存在着逻辑的联系。就像自行车车轮的辐条,这种联合的每一样恩赐,源头都是在基督里,但各样恩赐并无任何实在连续性的彼此依存关系。

改革宗神学并不接受这种错误的选择。与基督联合,与祂的历史联合,这确实就是领受祂所有(而不仅仅是一些)的福益;但与此同时,成圣的基础是在称义当中。

律法/福音

在这方面也存在着不是混合就是离散的危险。神的话语有两部分:律法和福音。律法命令,福音赐予。律法说,“去做;”福音说:“做成了!”都是神的话语,都是好的,但它们做不同的事。律法发出祈使句(命令),而福音宣告陈述句(事情的状态)。

在这一点上,作两个进一步的区别,这对人会有帮助。

第一,我们从前那些神学家是在广义狭义方面讲论律法和福音。按广义,律法是圣经里所有对人发命令的,福音是圣经里所有对人作出应许的,是唯独建基在神在基督里向我们所施的恩典之上。按狭义,福音是林前15:3-4:“我当日所领受又传给你们的:第一,就是基督照圣经所说,为我们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圣经所说,第三天复活了。”福音的内容不是我们称义或成圣,而是对基督应验圣经,为拯救我们钉十字架和复活的宣告。然而另外一种对此的狭义说法,就是罗4:25:“耶稣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过犯;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

同时,福音包括神施恩,在基督里成就与新造的人有关的所有应许。这就是保罗更多用福音来回答他这个问题,“我们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吗”的原因:在基督的死、埋葬和复活上与祂联合,使我们不再落在罪的辖制之下。福音不是仅仅足以使罪人称义,它还足以使罪人重生和成圣。它不仅仅是称义。然而只是因为(在狭义上)福音宣告我们得称为义,我们才第一次可以甘心情愿接受神作我们的父,而不是审判我们的主。我们已经得救脱离罪的定罪压制。这两方面对我们宣告的“好消息”都是根本性的。

他们也按照我称之为救赎历史的含义和得基业的圣约原则含义来谈论律法。我们可以借用我们讲的第一个区别,把这一点和救恩历史/救恩顺序联系起来。有时他们讲律法的时候是指整本旧约圣经 — 特别是圣经称之为“律法和先知”的那部分。救赎历史从应许走向实现,从影子走向实体。在这种意义上,律法并不与福音互相反对。然而在我们怎样领受这恩赐,就是圣灵怎样把救赎应用在我们身上这个问题上,我们是在律法之外得救。在这种意义上,律法和福音是完全互相对立,因为它们是得基业的两个不同基础或原则。我们得救,要么是靠基督,要么是靠我们自己的顺服,但不能同时靠这两样得救。很有意思的是,保罗在罗3:21把这两种含义都包括在内:“但如今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按救恩顺序讲的称义)),有律法和先知(即旧约圣经)为证。”

最后,按照墨兰顿、加尔文和改革宗传统的其他人的区别方法,人区分(但不是分割)律法的三种用处:第一,教导性的,揭露我们的罪责和败坏,驱使我们到基督那里;第二,民事用处,约束公众的罪恶,第三,指引基督徒的顺服。按照第一种含义,信徒不“在律法之下”。他们得称义了。然而他们仍要遵守律法,国家制定和执行的法律(第二种用处),以及使用律法规范基督徒作主门徒的操练(第三种用处)。我们绝不是按照我们对命令的顺服,建立起我们在神面前的地位,我们按照的,是基督的义;然而我们也要顺服基督,祂继续通过祂圣洁的旨意带领我们、引导我们。

被动/主动的义

在这至关重要的区别之下的,还有其它区别:信心和行为,称义和成圣,重生和归正。在重生中,我们是彻底被动。我们“死在过犯罪恶之中”时,神找到我们。“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便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弗2:1,5)。但在归正中,我们是活的,我们转离罪、死、撒但和自我,归向基督 — 这就是悔改和相信。悔改和相信的是我们,但我们能这样做,完全是因为按照神在基督里单方面的恩典,通过祂的圣灵,把这些作为白白的恩赐赐给我们的缘故。

信心为着一切接受基督:不仅是为了得救免于受审判,还是为着善行的果子。然而在称义中信心是被动的:即使我们仍有罪的时候,仍唯独接受基督、以祂为安息、紧紧抓住祂,为要得着一种归算给我们的义。这同一个信心,在成圣中是主动行善。信心已经领受了在基督里的一切,就继续在爱心中做工,服事我们的邻舍。人不能靠行为称义,然而不结出好行为的果子,人就不可能有真正的信心(因此也没有称义)。面对神,信心是被动的(领受而不是奉献),但面对我们的邻舍则是主动的(奉献不求任何回报)。

那么与之有关的,就是信心行为之间的区别。在决定我们与神关系的这个问题上,信心和行为是完全对立的。然而得称为义的人,终于能够第一次得着自由,出于对神对人的爱追求善行。惧怕不再是驱使的力量,所以爱心能兴旺起来。正确的顺序是神的道(特别是福音),然后是信心(由圣灵通过福音生出),然后是爱心(在善行中表现出自己的爱心)。

我们记住被动和主动的义的区别,就能区分称义成圣,却不把两者分割开来。两样恩赐都是我们与基督联合时神赐给我们的,绝不是我们与神合作得到的事。神在基督里通过唯独信心赐下这一切。即使在成圣当中,我们也是被动领受神在基督里,通过祂的圣道和圣礼传递给我们的恩典。然而在成圣中我们也在善行方面积极。信心在爱中表明自己。

还有很多其它重要的区别,对基督徒思想问题来说至关重要。改革宗神学讲到神话语的权威高于教会、理智、传统和经历的附属权威时,是应用了官长– 执事 的区别。这些“执事”或仆人都有它们重要的作用,但它们都是在神的话语之下。

类似地,我们对无形教会有形教会作出分别。很多人把这两者混淆起来,以为有形教会等同于选民和重生之人的全数 — 以为每一个受洗之人都是与基督联合,即使他们没有行使对基督的信心也是如此。其他人把二者割裂开来,以为有形教会仅仅是“人为的”组织,与“真正得救”的属灵的教会无关。

在教会和圣礼的问题上,我们区分标记实体,却不把二者分割开来。一些人把它们混在一起,仿佛水、饼和酒被改变成为了基督的身体和血。其他人把它们分割开来,仿佛这些标记只是指向,却不传递基督和祂的福益。

在末世论方面,我们在“已然”和“未然”之间作出区分。一些基督徒认为神的国已经完全临到,其他人相信它是完全将来的事。然而就像信徒“同时既是义人也是罪人”这个谚语一样,改革宗神学确立国度在恩典中临在,却尚未在荣耀中圆满。继而它在基督的国度今世的国度之间作出区分,却不分割。这两个国度在基督最终的权柄之下,但一个是通过祂的护理和在世上的普遍恩典,另外一个是通过祂在教会里神迹性的拯救恩典。教会既是神设立的组织,也是圣灵加力的生命有机体,有特别的职分(牧师,长老和执事)和由全体信徒平等分享的普遍职分(先知、祭司和君王)。

我们不应无止境地加增区分。一方面存在着一种所谓的“唯独圣经”,不许人作任何圣经中没有明明出现的区分。当然这就要给三位一体、基督论和许多其它核心基督教信念带来灾难。好的区分是有分辨力的作为。能看出圣经要求的事,即使这些事并没有在圣经中直接表达出来,这就是智慧。虽然我们必须回避“争辩言词”(提前6:4),我们却也一定要守着“那纯正话语的规模”(提后1:13)。

想想看,教会今天有多少争论,是可以用这些区分实际加于解决的?

原文刊登于:http://www.whitehorseinn.org/blog/2012/01/18/making-necessary-distinctions-the-call-to-discer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