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将得救的人天天加给他们 — 清教徒劝服人心信主之道(Erroll Hulse)

作者 Erroll Hulse

原文:http://www.the-highway.com/Puritans_Hulse.html

你们为什么要死呢?你们为什么要灭亡呢?你们为什么不怜悯自己的灵魂呢?在正临到的那忿怒日子,你们的心能承受,你们的手能坚固吗?不过短短时候,你们一切的盼望,安慰和自以为是的想象就要离弃你们,把你们撇在永远的悲惨之中。‘当仰望我,就必得救;’— 到我这里来,我就要除去你们一切的罪、愁苦、惧怕、重担,使你们灵魂得安息。我恳求你们来 — 抛弃一切耽搁,一切拖延— 不要再拒绝我— 永世就在门口了。”[1]

约翰·欧文就是这样恳求不信的人。这是罕有的例外吗?我们生活的时代非常强调传福音,人们召开世界性的会议讨论传福音。所以我们要问,清教徒在讲道的时候有没有传福音?如果有,他们怎样做劝说人心相信耶稣基督的工作?他们讲道的时候有人归信吗?他们是面对面,针对个人,对不信的人说话吗?他们说了什么?因为清教徒相信,不信的人在灵里没有能力悔改,这样是否会发现他们自己在传福音时束手束脚?他们相信拣选、预定和特定的救赎,就是基督只为拯救祂的百姓而死,这是否妨碍、限制了他们劝说失丧之人要被神拯救的努力?

对这些问题的简单回答,就是清教徒遵循使徒的榜样。他们在认识方面,在讲道方面都是福音性的。他们蒙神祝福,看到人归信。据载神让威廉·高格 (William Gouge),伦敦布莱克法尔(Blackfriars)教会的牧师成为“在基督里年长为父的……因为通过他的服侍,成千上万的人得以归正,得到建造。”[2] 亚历山大·格罗斯哈特(Alexander Groshart)这样说汤姆斯·布鲁克(Thomas Brooks),“他是神手中的工具,让众多灵魂归正,”同样的话适用在很多其他人身上。他们相信罪人靠自己力量,在灵里没有能力归向神,以及神在拣选上拥有主权,这并没有拦阻他们在讲道时对不信的人说话。他们和使徒一样,相信讲道是神把得救的人加给教会的方法。对他们所有人来说,讲道在或大或小的程度上都具有福音性的特征。然而与此同时,讲道对他们而言,是涉及宣告神全备的话语,不仅仅只是神话语的某些部分。

清教徒的讲道既是教义性也是福音性的。传讲神的道,意味着传讲作为一个整体,全部所启示的真理。我们看不到他们把福音过分简化,减少到最低限度,或变成一种简单模式。对清教徒而言,福音是不能与神整体的启示分开的,我们称之为“圣道”的这个整体,外在或内在都是福音性的。我们说的福音性,是指它传递了一个事实,就是各处所有的人都应悔改相信归向神。让我举一个例子,汤姆斯·布鲁克的论述,《圣洁的必要、卓越、珍贵和美好》,在19世纪再版时是一本大概410页的书,在内在意义上全书始终是福音性的。罗伯特·博尔顿 (Robert Bolton)这样说,“在每一个安息日,在每一篇讲道中,用浅白直接的话,或至少内在,至为自由,一个人也不偏待地向人传主耶稣基督。”[3] 人可以从《韦斯敏斯德集体敬拜准则》,得到对“内在”这个说法的某种解释,《准则》断言,当用如此方式讲道,以致“听众可以感受到神的话语是活的,是有能力的,如果不信或无知的人在场,他内心的隐秘被显明,把荣耀归给神。”

传道人可以在讲道开始,或在合适的时点,或最通常的,在结束时,使用真理对不信的人作直接和针对个人的应用,但即使他没有作这样的应用,这也不意味着他的讲道不是福音性的。薛伯斯(Sibbes)宣告,“讲道就是开启基督的奥秘:打碎那瓶子,让所有人都闻到那香气。”[4]

我们可以通过研究清教徒的生平,以此证明、举例说明他们在认识方面是福音性的。1653年发表,由约翰·罗杰斯(John Rogers)编辑,题为《蒙爱之人,或出去迎接新郎的新妇》的一本书,不仅包含了编者本人归信的经历,还用了整整六十页篇幅,记载了在他侍奉之下归信之人的见证。最近出版的芙莱维尔(Flavel)文集的第一卷,描述了他作为赢取人灵魂归主的人所取得的成功。这样的研究给人极大帮助,但我现在关注的,是要集中在清教徒劝服人心信主之道的一个具体方面。这个方面就是他们在讲道时向不信之人传讲福音的实际方式。他们怎样向未归正之人传福音?我不用“呈现”福音这个说法。他们不是仅仅“呈现”福音,他们劝说,他们恳求,他们理论,他们催促,他们传福音给人。有人喜欢争论说“传”这个字不合适,因为它隐含有受造之人有能力的意思,或者给人一种印象,以为神在改变人心这件事上并非如此全能。其他人说这个字现在的意思和清教徒年代的含义已经有所不同。但薛伯斯使用了一个词,表明一种比“传”这个词的意味更屈身降低的俯就,我认为“传”这个词的意思并没有改变。他论到林后5:20时宣告:“这是福音中的做事方法,就是恳求人善待自己灵魂。基督仿佛亲自成了恳求的人,天地伟大的神恳求我们的爱,恳求我们要如此关心我们的灵魂,以致愿意与祂和好。”(斜体字为本人所加)[5]

清教徒说话时针对听众的全人 — 他们的思想、内心、良心、记忆和意志。如果这样的讲道不能成功劝服人,那么他们就不依靠别的方法,不用策略加添一些东西去引发人决志;不用举手,走到前面来,或签决志卡。对他们来说 ,讲道是至高的,因为他们看讲道是神使用来重生人的方法。汤姆斯·布鲁克很好地概括了这种至重要工作的综合特点,他说:“神的工人当向人传讲基督,1.清楚, 2.忠心,3.谦卑,4.有智慧 (要求有智慧,让事情适应可怜灵魂的领受能力和光景),5.热心,勇敢,6.勤奋 (神的执事要像蜜蜂,不断从一朵花飞到另一朵,吸出蜜来造就他人 — 圣经宣告谴责为懒惰牧人的人是大大有祸了!结13:3, 34:2, 亚11:17,等等),7.以身作则(作群羊的榜样,彼前5:3),8.深有体会,体验地, 9.正确 (按着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后 2:15),10. 可喜悦地(传2:10,‘传道者专心寻求可喜悦的言语’),11.专心 (专心‘以祈祷传道为事。’徒 6:4)去传。”[6]

在讲道,这种清教徒劝服人心之道的范围之内,我们可以按以下四点来概括和认识清教徒。

(1) 他们连贯一致合乎圣经

(2) 他们自由不受拘束

(3) 他们灵活

(4) 他们热心

我知道清教徒文学作品范围如此广大,人使用选择性引用的技巧,就几乎可以证明想要证明的一切,但我的论点就是,这些特征在整体上概括了清教徒的讲道。他们使用各种说服人的方法,他们是连贯一致合乎圣经,自由,灵活和火热。大部分的清教徒文学作品是讲道材料,后来编辑成书。那么很自然的就是,一些讲道,或系列讲道,其导向要比其它更为福音性。最出名的是约瑟·阿雷恩(Joseph Alleine)所著的《警告未归正的人》理查德·巴克斯特(Richard Baxter)的《给未归正之人的呼吁》。但还有一些稍微没有那么广为人知的作品,它们表明一种不同的方法,虽然没有如此广受欢迎,却是质量极高的作品,表现出对真理令人惊叹的把握。我说的这些作品包括纳撒尼尔·波尔(Nathaniel Ball)根据约8: 36作的讲道,《所以儿子若叫你们自由,你们就真自由了》,以及另外一位纳撒尼尔,即纳撒尼尔·文森特(Nathaniel Vincent)写的两本书:《罪人归正》(1669)和《灵魂的归正》。在南瓦克服侍一大群会众的文森特,在监狱里完成这两本书大部分的写作。据说“他舌头去不到的地方,他的笔能去到!”在《罪人归正》一书的前言,他让读者清清楚楚知道他的写作目的:“读者你归正了吗?你在罪责之下的愚笨,甘愿作罪奴仆的心证明你是归正的吗?我祈求你,你的信不要小于鬼魔的信,因为牠们也信,却是战惊。”那些更为人知的清教徒举出大量例子,是在我们能理解的范围之内。我们只需要想一想约翰·欧文的《对不认识基督之人的告诫》,或汤姆斯·古德文(Thomas Goodwin)的《论中保基督》 。然后还有大批大有能力的讲道,如班扬的《来,欢迎来》,《耶路撒冷罪人得救》 ,或汤姆斯·杜立特(Thomas Doolittle)的《望眼永恒》,这本书被一位热心读者描写为是“英语或任何其它语言中最庄严和令人畏惧的讲道”。还有各种教导如何尝试说服其他人的讲道 — 一篇大卫·栢基斯(David Burgess)关于年轻人的讲道,一篇撒母耳·李(Samuel Lee)关于对未归正亲属使用什么方法的讲道。除了外在和直接的方法,还有论述假冒为善之人的讲道,检查试验认信之人,看看他们是否真正归正。例如有马太·勉特(Matthew Meade)所著的几乎基督徒遭揭露,舍帕(Shepard)的《十个童女的比喻》,以及约翰·普雷斯顿(John Preston)论加略人犹大的讲道。普雷斯顿说,“犹大的悔改是出于自爱 — 应当敦促人自省,特别是因为他们如此不情愿 — 因为他们如此长久以来都肯定(自己是得救),其他人也判断他们确实如此,所以他们现在厌恶质疑自己的光景。”

1. 清教徒连贯一致合乎圣经

我们可以证实这指控,就是今天大部分的福音派基督徒在劝服人心信主方面并不遵从使徒和清教徒的榜样。二十二年前该论坛开始举办,标志着人开始重新点燃对清教徒之道的关注。这种关注已经有相当大的增长,然而大多数福音派基督徒不遵循清教徒之道的原因,是因为他们仍未认识到真理的两个基本点。

第一就是人的全然败坏,这意味着人在他一切官能上与神为敌,因此不能靠自己悔改相信。全然败坏不是指一个人邪恶到了极处,而是指他没有属灵生命,死在罪恶过犯之中。

大部分基督徒认为,人有自由意志决定到神这里来,能出于自己相信悔改。罪人回应的时候,这时神就使他们重生。以此传福音的教会极其强调可见的回应,花大力气要引发出这种回应。人对全然败坏的反对意见,就是如果人不能悔改相信,那么神命令男男女女悔改相信,这就是很可笑的事情。人宣称,当然人能悔改相信,我们应当看他们能够,以此劝勉他们。这样,第一点是关于人的败坏和无能。

第二点是关于神的主权。因为人如此堕落,绝不能出于自己到神这里来,如果人还真的要得救,就需要神采取主动。神是通过拣选人得救,赐下基督特定为他们死,差遣圣灵重生他们、使他们成圣,以此作成了这一点。与之对立的是,许多人认为基督同等地为所有人死了,应当告诉所有人基督为他们死了。 他们说,“基督如果不是为那些人死,那么怎么可以诚实地把祂传给他们?”

让我们首先来处理败坏和无能的问题。虽然罪人死在过犯罪恶当中,全然没有能力悔改相信,却不因此少了任何要悔改相信的责任,正如麦理奥(MacLeod)说的那样:“神要求人悔改时,祂只不过是在要求祂有权要求的。当祂命令需要救主的罪人接受救主作自己的救主,神完全有权这样做。神是命令耳聋的听见,命令瞎眼的去看,好让他们看见的神,祂表现出一种在人推理之上充满荣耀的超越。他们不能做到祂命令他们去做的事,然而祂对那属于祂自己的伸张权利,要求归祂所有,因为堕落人类共同的无能,是人自己导致的。人因着犯罪堕落离开神,就破坏了他首先被造时灵里的纯全。在第一次犯罪中人类合为一的奥秘(这真是一个奥秘),是存在着目前人当负责任这光景的原因,这责任要求我们成为神要我们成为的一切,做祂要我们做的一切。我们不能把我们的创造主和君王要求我们亲手呈上的顺服归还给祂,这不仅是我们的苦情,这还是我们的罪。”[7]

大卫·克拉森(David Clarkson)说的这番话触动到了问题的根源:“除了基督在神右边行使的王权,就没有什么能吸引人来悔改。因为悔改的作为是对罪恨恶、为罪忧伤、定意离弃罪、努力杀灭罪。对一个在基督以外的人来说,罪是如此超然宝贵、可爱和令人愉悦,以致除了一种无限的能力,就没有什么能吸引他来作出这些属灵的举动。”[8]

那么按照清教徒传福音之道,罪人被敦促来悔改。他们必须悔改,否则就永远沉沦。然而他们不能悔改。应当告诉他们说他们不能悔改吗?当然应该!应当揭露他们完全失丧的光景。这有什么用?通过揭露他的无能,罪人被关起来,非要面对神不可,因为没有其它帮助的来源,他自己身上更是没有。但罪人意识到自己的责任,审判和永远刑罚的可怕实质,就因他情形的迫切被震动。问题不能拖,未重生的人有什么事情是可以做的吗?答案是肯定的。威廉·格林翰(William Greenhill)在一篇根据以西结书18:32,“所以你们当回头而存活”所作,题目为《人为自己的归正必须且能够做什么》的讲道中,在分析和确定了属血气之人能力的范围和实质之后,敦促他们应当做什么。1. 努力进窄门。2. 认识我们本性是何等败坏无能。 3. 去到发出命令的那里求帮助。[9]

清教徒连贯一致地持守人的全然无能和全然责任,这种信念在那人认为是出于清教徒时代最伟大的信仰宣言,即《韦斯敏斯德信条》中宣告出来 。该信条把自由能力和自由意志分别开来,宣告人因堕落,“要行与得救相关的属灵的善事,人在意志上已经完全丧失了这样的能力,”以及“针对每一件具体的罪而努力悔改,乃是人人当尽的本分。”[10]

我们在第二点讲到神的主权。如果神已经行使主权拣选拯救一些人,遗弃其他的人,我们怎能向所有人传福音?肯定这意味着不诚实,如果我们要避免不诚实,就应当把传怜悯局限、限制在选民身上,我们要通过唯独选民能服从的那内在吸引来把他们分辨出来。约翰·欧文用他特有的说服力回应了这种反对意见:

“这些人断言,神已把基督赐给在传福音中祂向他们传基督的所有人,这样,这些人的反对意见就是不成立的;因为在传福音中祂所传的,并不是向任何特定之人宣告,神已经、或将要对他做什么,而是宣告,如果他要得神喜悦,得到所应许的美事,他就当做什么。因此事情是这样的 — 第一,神总要在祂以大能将福音传给他们的人当中救一些人。至于福音的执事,首先并不知道自己具体的打算;其次,(福音的执事),若是能行,总要为所有人、每一个人求好处;然后,按他们看为合适的,对所有人都抱有良好愿望和看法 — 虽然主只是把祂的儿子赐给选民,他们却可以(向所有人)传耶稣基督,并祂里面的生命和救恩。

“第二,这传并不是徒然或没有结果的,它宣告人的本分,如果要蒙神悦纳,就要按应当的去做什么,就是按神的要求尽本分。如果有人问,神命令人相信没有为他们死的基督 ,这是宣告、表明出神怎样的心意、旨意?我要回答,首先,如果人要做神悦纳的事,他们当做什么;第二,在耶稣基督里的救恩足以拯救所有相信祂的人;第三,信心和拯救之间确定、无缪、不可破坏的联系,所以无论是谁行这一样,就必然得享另外一样,因为凡到基督这里来的,祂总不丢弃他。”[11]

即使在清教徒的年代,也有一些人错误地企图把理性思维强加进入到一种超自然实质的框架中,论证说福音只是传给选民的。

这从一本由以西结·克沃维尔(Ezekiel Culverwell)所著,题为《论信心》的优秀福音性著作,在大约1644年出版的事上可以得到证明。这本书招致人的指控,说它前后不一。克沃维尔在回应时承认,中心问题在于,“的确,唯一的问题就是,福音当中基督的救恩是普遍向所有听到的人,还是只向选民宣告传讲?”对此他回答,“我坚持回答是前者,可以用至为明显的经文加以证明,就是福音中的基督是普遍向所有听到的人传的。”[12] 克沃维尔然后引用《多特信经》来支持他的立场:“‘福音的应许乃是:凡相信钉十字架基督的人,不至灭亡,反得永生。此应许以及吩咐人悔改相信的命令,应当毫无区分地向万国万民宣扬公布;因神是出于祂的美意,向他们传扬福音。’还有,‘而许多蒙福音呼召而不悔改,也不相信基督,反倒在不信中灭亡;这并不在于基督在十字架上所献的祭有任何缺失或不足,乃要完全归罪于他们自己。’”

克沃维尔继续为自己辩护说:“普遍传,这并不使得所有人都在基督里有分;特别在基督里有分,这不拦阻普遍传。我说,只是指福音外在的呼召,无人能否认这传是属于许多没有得到拣选的人的。”面对要他举出一处经文证明普遍传的挑战,克沃维尔选了两个例子,约3:16 和可16:15。他指出,因为约3:16 既讲到得救相信的人,也讲到灭亡不信的人,这节经文就不可能只是局限于选民。还有,当我们得到命令向凡受造的传福音时,把这局限在每一个蒙拣选的受造之人,这就是不合理的。

克沃维尔在相信“若不是蒙神恩赐,没有人能相信”的同时,坚持认为一定要向每一个受造之人传福音,对此他作了如下说明:

“要不是必然有一些分别的特别标志,藉此显明向哪些人宣告赦罪,向哪些人不作宣告,否则这必然就是普遍针对所有人的。但在相信之前,罪人之间没有这样特别确定的分别,藉此人可知道神赐他赦免  —  任何人得以知道自己是否被包括在得赦免之中的唯一方法就是这点,即他听说:神在祂的福音中确实宣告,在基督里罪得赦免,这毫无例外是给所有罪人的,任何听见并相信的人必然得救。”[13]

这陈述表明,清教徒没有因为他们相信人的无能,或因为相信神在拣选中的主权,就发觉自己在任何方面受到限制约束,这把我们带到第二点。

2. 清教徒自由不受拘束

的确,人误解恩典教义,这会导致我们所说的极端加尔文主义 — 就是否认福音是自由传给人的。极端加尔文主义者偏离了约翰·加尔文持守的立场,认为向所有人传福音是不连贯一致、的确是不荣耀神的做法。主要的误解是集中在人的能力这个问题上。 在极端加尔文主义者眼中,把福音自由传给人,这意味着人有自由意志,这在他们看来是与神使用不可抗拒的恩典,呼召祂出于自己意志选召的人来归向自己的主权矛盾。与这个问题并非无关的,是堕落前预定说这个问题,这个问题与预旨的逻辑顺序有关,认为第一是拣选的定旨,第二是堕落的定旨。这个“前”把拣选放在第一,而堕落“后”预定说把堕落放在第一。(顺带说一句,若有人希望研究这个问题,我建议他不要读伯克富的论述,因为他在这个题目上不够清晰。我而是建议阅读华腓德或石威廉的作品。)两位著名的清教徒,威廉·波金斯(William Perkins)和威廉·特维斯(William Twisse)采纳堕落前预定说,这有时被称为高派加尔文主义。大多数清教徒和加尔文一样是认同堕落后预定说、几乎所有的清教徒都拒绝阿民念主义。理查德·巴克斯特是一个例外,他是一名亚目拉督主义者 — 就是说他拒绝限定赎罪这个教义。

要概括极端加尔文主义的历史,它的各个分支,特别是它在劝说人心信主方面约束性和禁锢性的影响,这要花大学一个学期的学习才行。然而我们有必要对此作一个简单概括。

清教徒时代在1662年结束,当时大部分有能力、信仰正统、持守加尔文主义的牧师从英格兰教会中被驱逐出去,成为了不从国教者。加在他们身上的限制大大削弱了他们的影响,情况到了1688年才有所改变。在这一段时期温和的加尔文主义变得更受人欢迎。从大约1689年到1765年,理智的作用在信仰范围内受到极大强调。在这段时期加尔文主义者很容易吸收了逻辑或唯理主义的原则。浸信会和公理会人士,常常受到教育水平低下的拦阻,觉得自己是加尔文主义的继承人和捍卫者。约瑟夫·哈希(Joseph Hussey,1660-1694))是其中一位构建极端加尔文主义的人,他把严格的逻辑应用在基督教教义之上,写了一本书,书名准确反映了书的内容,《神的恩典作为,但不传祂的恩典》。与该立场有联系的人包括斯盖普(Skepp),韦曼(Wayman),布莱恩(Brine)和那位著名的约翰·吉尔(John Gill)。极端加尔文主义在浸信会人士中占支配地位,直到安得烈·富勒(Andrew Fuller)于1785年出版了他那本题为《福音是十分可佩服的》的书,情况才有所改变。富勒的书在把教会从极端加尔文主义中解放出来,以及吹响世界范围福音宣教号角方面非常有效,成就了极大的美好工作。大部分的特救浸信会教会,从那时开始接受了自由传福音的立场,但在上世纪,浸信会的一个部分实际上是制订出一些信条,不承认为得救悔改相信是人的本分。其中一条在1848年制订的信条这样写道:“我们拒绝应当力劝在属血气光景中的人相信、转向神的教训。”这场争论直到今天仍很激烈。

在苏格兰,“自由传福音”的争论更多是聚焦在赎罪范围这个问题上,而不是罪人能力这个问题。一个署名为E.F.的人于1645年写了一本清教徒书籍,受到几位出名的清教徒,包括耶利米·柏拉夫(Jeremiah Burroughs)和约瑟夫·卡莱尔(Joseph Caryl)的称赞,这本书注定要在苏格兰这场争论的过程中发挥主要作用。E.F. (百科全书的资料把这本书归为爱德华·费舍Edward Fisher的作品,但很值得怀疑他是否真是那本书的作者)给他的书定名为《现代神学精华》The Marrow of Modern Divinity)。在一个神学朝着极端加尔文主义和内省方向奔跑的年代,汤姆斯·波士顿(Thomas Boston)发现《现代神学精华》这本书正合己心。这本书再版,由此引发出苏格兰教会历史上其中一场最重要的争论,人称“精华争论”。

在荷兰语世界,自由传福音的问题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一直受到争论,争论蔓延到在美国的荷兰人教会,转过来又影响到英语世界。荷兰人非常关注普遍恩典这个问题。普遍恩典是包含在清教徒神学里的。约翰·欧文对此作了一些最佳的说明。[14] 这个问题至关重要,因为普遍恩典教导说,虽然人堕落了,但神总是把人当作人来对待,就是按照祂启示的旨意,神愿万人得救,绝不是按照祂隐秘的旨意待人。“隐秘的事是属耶和华我们神的;惟有明显的事是永远属我们和我们子孙的。”就这样,清教徒看待比如彼后3:9 和提前2:4这样,讲到神“愿万人得救”的经文,是按照它们字面的说法接受,毫不推诿;就是神宣告祂要按照提出的条件,就是相信顺服,拯救一切有福音向他们传讲的罪人的旨意。

否认普遍恩典(这是我们这个世纪赫尔曼·霍克西玛Herman Hoeksema的立场),就把福音变成一种神能力的原则和因果关系。正如一位美国现代神学家詹姆斯·丹恩(James Daane)指出的那样,“这样的福音可传— 冰冷、客观、不带感情或人情关注,或不带眼泪地传 — 但不能带着说服力去传。”[15]

清教徒得着自由,摆脱因着误解恩典教义而来的一切束缚,这可以从他们对圣经的使用和应用看得出来。以启示录3:20为例。这节经文已经遭到阿民念主义者的可怕滥用。他们使用赫曼·亨特(Holman Hunt)画的一幅画,画中基督站在门外,门的外面没有把手为例,描绘一位无助的神。人对此有反应,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我们不应当让对一节经文的滥用导致我们得出没有根据的结论,误解神使用这节经文要表达的意思。清教徒使用启 3:20 ,把它应用到未归正的人身上,使用这些经文为根据,自由向人传福音。弗莱维尔(Flavel) 非常详细地根据这节经文的每一个词讲道。大卫·克拉森也作过类似的讲道。俄巴底亚·撒域(Obadiah Sedgwick)也根据启3:20作过讲道(据载他在天热的时候,习惯在讲坛上解开所穿马甲的纽扣,好让呼吸可以顺畅一些)。他呼吸舒畅,这是值得的,因为他在高文花园教堂传道,有极多人来听他讲,他是神使用让许多人灵魂得以归正的工具。查诺克(Stephen Charnock)认为开门是指归正。[16]人能开门,他们认为是指有效呼召,正如克拉森所说,“基督授权祂的话语,成就祂要求人做的事。”布鲁克把老底嘉人看作是最糟糕的罪人,“请你告诉我,这些老底嘉人有什么预备或资格,可以接待基督?肯定什么也没有;因为他们如温水,‘也不冷也不热’,他们‘困苦、可怜、贫穷、瞎眼、赤身’,然而基督为了表明祂白白的恩典和屈尊俯就的爱,邀请最糟糕的罪人向祂开门,虽然他们绝不是这样那样预备好或有资格来接待祂。”[17]

3. 清教徒灵活

在清教徒劝服人心信主之道中,非常重要的是对道德律或十诫的使用和应用。因为福音是只给罪人的好消息,十分要紧的就是,听到这真理的人要看到自己是犯罪的人,因此在神面前有罪、被定罪。清教徒认为,绝对必要的,是要把神的律法应用在人心和良心之上。因为这对律法的强调(没有这一点就不可能有福音),一些人就误解了清教徒。司布真在侍奉初期批评阿雷恩和巴克斯特,舍帕和汤姆斯·胡克(Thomas Hooker),以及德翰的罗杰斯(Rogers of Dedham),认为他们更善于传律法过于传福音。司布真说:“他们宣讲悔改和恨恶罪,作为罪人信靠基督的理由。[18] 这种指责是完全没有根据的。布鲁克作出这般宣告时,其实就是在代表他所有的同代人说话:“主在整本圣经里没有要求人在到基督这里来,在他们相信基督,接待、接受主耶稣之前,要有这样那样的预备和资格。”[19]布鲁克批判那种认为邀请或传怜悯只是给那些劳苦担重担之人的观念(太11:28)。“神在圣经中没有一处要求受造之人在相信基督之前要有任何配得的地方。”[20] 吉尔斯·范明(Giles Firmin)代表整个清教徒时代断言:“听到所传福音,有基督传给他们的所有亚当的儿女,他们的本分就是相信接受基督,不管他们预备好了,还是没有预备。”[21] 然后他使用约壹3:23和约6:29来支持这一点。人可以批评一些清教徒,说他们过分强调人在归正之前需要知罪,有时给人一种印象,就是所有的归信都遵循同样的模式。他们当中的一些人,很有可能太强调恩典的先在之工或预工而犯下错误。我们能够理解司布真对胡克所写的《到基督这里来的资格》感到不耐烦。但肯定的是,胡克的《可怜怀疑的罪人被吸引来就基督》作了平衡的纠正。毕竟像威廉·格林涵(William Greenham)所说的那样,他们确实相信,“神的儿女若不是首先因罪被降为卑,就没有一人得到彻底安慰。”传道人一定要有圣灵的自由去传讲律法,自己作判断,在什么时候、按什么方式传讲福音。他一定要有灵活的空间。

这些人是否太喋喋不休,太严厉,从律法讲到福音的时候太慢,或者宣告相信的理由时不够充分,我们这些与他们有这般距离的人是不容易作判断的,因为我们需要了解他们听众的光景。无论他们可能有什么缺点,他们却是灵活的,在使用的材料和传讲的方式上都表现出极大的多样性。诺曼·派迪特(Norman Pettit)在他写的《内心预备》一书中,详细讨论了清教徒对重生之前圣灵在罪人身上的动工,以及可以在多大程度上劝勉未归正之人向主预备自己内心这个问题上存在的不同意见。在去年的论坛上,我们看到在预备这个问题上理查德·罗杰斯 (Richard Rogers)和格林涵意见不同。吉尔斯·范明反对汤姆斯·胡克的观点。按照派迪特的说法,帕金斯和薛伯斯认为,其他人认为仅仅是预备性的表现,实际上是因重生而来的真美德,与之对立的是,普雷斯顿认为信心只有在“降卑纯正妥当”,在“预备完全“的时候才是有效。

最近刊登在《长老会卫报》上的一系列文章和信件,对约瑟·阿雷恩既有攻击也有辩护。其中一个主要的批评,就是他对罪和律法讲得太长,对赎罪祭和福音讲得不够。一般来说今天人对律法强调不足。不管我们对这件事观点如何,都应当认同那些传道人具有灵活处理的权利。

4. 清教徒热心

我们已经看到了,这些人的讲道在圣经真理方面是连贯一致的。他们自由、不受拘束和灵活。他们在向未归正之人传道时也是热心,确实是充满激情。请看约瑟·阿雷恩在讲到罪人无能这个问题时,他既富有技巧,也充满热心:

“你们当因我的责备回转,我要将我的灵浇灌你们”(箴 1:23)。虽然你们自己什么也不能做,但却可以靠着祂的灵加力能做一切,而且祂提出要给你们帮助。神命令你们‘要洗濯、自洁。’你们说不能,就像豹不能改变斑点一样。没错,但是主表明要洁净你们;所以如果你们仍旧污秽,这是因着你们自己故意的缘故— 神邀请你们自洁,恳求你们向祂顺服。哦接受祂要传给你们的,让祂为你们、在你们身上做成你们自己做不到的事。”[22]

对清教徒来说,劝服人的能力在于真理,在于圣灵应用真理的能力。请听 乔治·思文诺(George Swinnock)是怎样充满说服力地传讲拒绝基督的人永远沉沦这个严肃主题,留意他是怎样把责任加在那些听到福音的人身上:

“想到他们有一段时间差不多就可以享受基督这有福同在,这就大大加增他们的痛苦烦恼。赦罪、平安、爱和生命,还有无止境地以配得称颂的耶稣为乐,这些曾传给他们,离他们很近,就在他们的心门口上。他们受到严肃命令、充满爱的邀请、严厉警告、甜美吸引和动情劝说,要他们接受基督和恩典;是的,还有天堂、幸福和永生;是的,他们的心曾开始松动,接近福音的邀请。他们几乎被劝服真的成为基督徒;他们和基督之间只不过离一点点,很近的一点点。

“想到如此严厉判决他们死亡的是谁,这就大大加增他们的痛苦烦恼。这可怕的判决是由爱、恩典和良善本身宣告的。有一段时间曾如此甜美、如此动情呼召他们到祂这里来的那一位,现在如此用力、如此愤怒把他们从祂这里推开;祂有一段时间曾向他们呼求,‘凡劳苦担重担的人,可以到我这里来’,为他们哭泣,‘巴不得你在这日子知道关系你平安的事’;祂从前曾邀请、恳求、劝说他们与神和好(林后5:20),向他们表明祂的心血,他们得赦免和生命的代价,伸出臂膀要接受他们回转的灵魂,现在要在忿怒、狂怒、烈焰和生气当中命令他们离祂而去,祂的咒诅要伴随着他们。”[23]

关于基督在审判日最后最终的判决,请听拿但业·波尔(Nathanael Ball)是怎样说的,这段引文是使用各样能想得出来的论证劝说罪人的例子:

“虽然你是一个大罪人,你却不是一个在地狱里的罪人;你仍然是地上的罪人。地上的罪人和地狱里的罪人有这不同;就是前者还有希望,后者却离希望而去。你仍身处未归正之人的行列,这是你极大的悲惨;但你不在下到地狱的人中间,这是你得到的极大怜悯。你还在的地方,是悔改的地方,不是刑罚的地方。我们绝不看还没有度过今生的罪人是没有指望的罪人:嗨,你这还活着的人;基督还没有对你发出最后的判决;你还没有站在祂的审判台前,听祂对你说,你这受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到永火里去;神对你的忍耐宽容,岂不只是要让你看到,你的光景还没有变得不可挽回吗?”(彼后3:9)[24]

结论

1. 在劝服人心信主时,我们应当连贯一致合乎圣经。恩典教义因为是作为整体,基于圣经仔细论证,所以合乎逻辑。但是要把一些要点互相调和,这并非易事,必须留着作并列对比。在圣经未许可的地方,我们绝不可拘泥逻辑 ,把人的唯理主义强加其中。我们可以说,阿民念主义和极端加尔文主义都在强加唯理主义方面犯下错误。两样都推理认为,人的能力限制了人的责任。极端加尔文主义者说,“人不能相信,所以不能要求人来相信。”阿民念主义者说,“神命令人来相信,所以他必然能够相信。” 清教徒是连贯一致的加尔文主义者,强调人的责任和神的主权,却不尝试在每一点上作合理化解释。符合圣经的连贯一致,包括了清楚把握重生先于信这个事实。我们非常了解,为什么这些人对呼吁罪人作一种记录在案式决志相信的做法一无所知。他们整个讲道都是一个长长、强有力的呼吁,向全人作的呼吁,为要劝说重生的罪人彻底转向、抓住基督。如果没有实现这一点,其它的权宜之计只能像今天经常发生的情况一样,让人暂时愿意作门徒,与此同时却有极可怕的风险,所面对的这个人,可能内心仍陷在泥沼之中,却以为自己已经得救。在本次论坛上,有一篇题为《阿民念主义》的论文,断言圣经禁止我们向通往阿民念主义的道路迈出一步。这断言是正确的。同样正确的是,圣经禁止我们向通往“限制主义”的道路迈出一步!我们岂不应当极其小心,不要朝通往极端加尔文主义的道路迈出一寸脚步吗?这意味着,当我们阅读反对阿民念主义的辩论性作品时应当有所警戒。岂不是就连约翰·欧文 那本论述特定救赎的极有价值辩论作品,也存在着忽视传福音迫切性的倾向吗?[25] 我们为真理争辩,这至关重要,但在捍卫一方面的时候,我们有可能忽视了同样重要的另一方面。本文一开始引用的欧文的话,与上面提到的他著作的认真讲解丝毫没有不一致的地方。

2. 我们不应当为圣经任何经文感到尴尬。整本圣经都可以应用在不信的人身上,以赛亚书55章可以,罗马书第9章也可以。传道人回避,真的从来不传讲清楚宣告神在拯救上掌管主权的经文,这就是一个糟糕的迹象,同样糟糕的是,一些人从来不传讲像启示录22:17这样的,我们把它与自由传福音联系在一起的经文。清教徒以整本圣经夸口,在人的无能和责任方面都自由和大有能力地应用真理。在这一方面我们是否和他们一样?

3. 我们讲道的时候,对相信的理由这个问题应该讲得清清楚楚。应当早早打开救恩的大门,应用律法,以便敦促罪人进这门。我们在传讲道德律,对此宣讲和应用的程度,以及论述它与福音关系等的方面应当灵活。例如不需要总是在讲道结束的时候都命令人悔改相信。

4. 最后我们绝不可没有学到这个功课,就是清教徒在讲道时表现出极大的信心。我们为什么会缺乏这种信心?今天劝说人相信的热切和激情去了哪里?今天世上最大的需要,并不是要有更多的石油,更多的煤炭,或更多的食物。一切当中最大的需要,就是回归大有能力的讲道,不仅是在把真理作为真理表明出来这方面熟练的讲道,还是活泼、勇敢和充满圣灵恩膏的讲道。一定要使用这样的讲道对这不信的世界说话。正如圣经包含有大量各种各样不同的言说,有命令、论理、邀请和恳求,同样如果我们要劝服人心来相信主,我们的讲道也应当包括这些方面,因为这些是神命定、使用来荣耀祂自己的方法。


作者简介

Erroll Hulse牧师曾与真理旌旗出版社一同共事,在英格兰利兹的利兹改革宗浸信会教牧团队侍奉,担任《今日宗教改革》编辑,这本杂志对关心世界范围宗教改革的读者,特别是浸信会读者来说很有价值。他也著有《信徒经历》一书,该书由克理出版社出版。他因访问极多地方,经历大量宣教场面受益,眼界得以大大开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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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刊登于《主将得救的人天天加给他们:威斯敏斯特论坛论文集》(威斯敏斯特论坛出版,1974年),该论文于1973年的论坛上宣读。


[1] 《约翰·欧文文集》, 卷一,422页。

[2] 《清教运动的兴起》, William Haller,68页。

[3] 《对正确安慰受苦良心的教导》,1640年,185页。 

[4]  薛伯斯文集》,卷5,505页。 

[5]   同上,506页。 

[6]   《文集》, 卷三,210 页。 

[7]   《苏格兰神学》,141页。

[8]   《文集》,卷2,219页。

[9]   《早晨操练》,卷一,49页。

[10]    第9和第15章。 

[11]   《文集》,卷十,第300页。 

[12]   简答对《论信心》的某些指控,澄清克沃维尔并非像受不公平指控的那样,犯有阿民念的错误,1646年。 

[13]  《论信心》,151页。 

[14]   见欧文对希伯来书6:4-6的注释。也见《文集》 卷三,236页,卷十一,640页。 

[15]  《神的自由》。对拣选和讲坛的研究。詹姆斯·丹恩, Eerdman,1973年 

[16]   《文集》,卷七,91页。 

[17]   《文集》,卷二,77页。 

[18]    讲道531号,《相信的理由》  

[19]  《文集》,卷1,147页。 

[20]   同上,144页。 

[21]  《真正的基督徒》,1670年,第2页。 

[22]  《警告未归正的人》,真理旌旗出版社再版,140页。 

[23]  《文集》,卷五,288页。 

[24]  根据约8:36作的讲道。 

[25]  在基督之死里死亡之死》,《文集》,卷十。(中文简体版见此,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