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evin DeYoung
人写了大量书籍和博文讨论律法和福音,恩典和人的努力,这方面的好消息、那方面的坏消息,显然基督徒对渐进性成圣这个教义还有难理解的地方。基督徒能行任何真正的善吗?我们能讨神喜悦吗?我们应当努力讨神喜悦吗?努力在基督徒人生中有没有一席之地?神会对基督徒失望吗?福音对人提出任何要求吗?这些是很好的问题,要回答得好,人需要有大量的微妙区分和精准。
但感谢神,我们无需重造车轮。16和17世纪改革宗的公认信条和要理问答对所有这些问题都提供了答案。对于我们这些认信三项联合信条(海德堡要理问答,比利时信条和多特信经,译者注),或认信韦斯敏斯德标准的人而言,这意味着我们有义务要确认、教导和捍卫我们这些认信文件中教导的内容。对于在这些认信传统之外的人而言,这些文件仍有大量的智慧,通过它们,你可以了解在过往几个世纪基督徒对这些问题的论述。最重要的是,这些标准是刻意建立在具体的经文之上,我们可以从这些文件对圣经的教导中获益良多。
有时候我们从否认的角度陈述真理,真理反而会表现得更清楚。所以与其说我们相信成圣是什么,我倒愿意解释我们相信的不应当是什么,不应该说什么。下面每一点都是摘自一份或多份改革宗公认信条或要理问答。因为我更熟悉三项联合信条,我会主要摘引它们的内容,但同样的神学观点可以很容易在韦斯敏斯德标准(特别是韦斯敏斯德信条13, 16, 18, 19章,韦斯敏斯德大要理问答 75-81, 97, 149-153问,韦斯敏斯德小要理问答 35, 39, 82-87问)中找到。
错误#1: 我们能行的善,在某些微小的方面使我们与神相和。这就是否认福音。我们行的善,在我们称义这件事上对我们毫无用处,因为“就是我们今生最好的功德都是不完全的,都是被罪玷污了的。”(海德堡要理问答第62问)“虽然我们作善事,但我们并不靠善行得救;因为按肉体说我们毫无善行,也应受刑罚的。”(比利时信条第24条)
错误#2: 我们必须作多多行善的基督徒,只要这样神才会继续爱我们。与之相反,唯独因信称义的福音意味着我们现在能“出于爱神的心作任何事”,而非“只是出于自爱或惧怕刑罚”(比利时信条第24条)。挣扎的基督徒,在每天的犯罪和软弱中应当“飞奔到被钉十字架的基督那里避难” (多特信经,第五项教义第二条),确实,“他们之所以不至完全从信仰与恩典中堕落,也不至继续退后,终至灭亡的原因,不在于他们自己的功德或力量,乃在于神白白的怜悯。”(多特信经,第五项教义第八条)
错误#3: 如果成圣是神的恩典在我们生命中动工,那么它就绝对与我们的努力无关。绝对的是,“我们所作的善事乃是出于神。”(比利时信条第24条)我们立志行事,都是神在我们心里运行,为要成就祂的美意。与此同时,“生发仁爱的信心”,“能叫人行神在圣经中所吩咐的工作”(比利时信条第24条)。我们行善的能力,“绝不是出于自己”,但我们依然“应当殷勤,激发神在他们里面的恩典。”(韦斯敏斯德信条16.3)
错误#4: 警告人临到的审判,这是讲律法,在传福音中没有可发挥的作用。实际上,“福音的宣讲”应当使“天国向信者开放,向不信者关闭。”通过向相信的人宣告神在基督里已经为我们做成的事,天国开放。通过宣告,“要向所有不信的和假冒为善的人说,他们如不悔改,神的忿怒和永远的定罪就降在他们身上。神在今生和来世的审判是依照此福音的见证,”天国关闭。(海德堡要理问答第84问)
错误#5: 基督徒追求成圣的原因只有一个,就是因为我们的称义。海德堡要理问答列举了行善的几个原因 — 甚至是动机。“因为基督既用祂的血救赎了我们,便也照祂自己的形象,用圣灵更新我们,好使我们可以用整个生活去表示对神所赐的福的感谢,而祂也可以因我们得荣耀;再者,我们自己也因有了信心的果子,而确知自己有信心,并且由于我们的好行为可引领邻舍归向基督。”(海德堡要理问答第86问)
错误#6: 因为我们不能完全遵行神的诫命,我们就不应当坚持要求自己,或要求其他人顺服。虽然确实“甚至最圣洁的人在这顺服上也只是一个小开头”,但这并不是事情的全部。“然而,他们若有忠诚目标,就不仅只照着这些诫命,也照着神一切的诫命开始生活。”(海德堡要理问答第114问)因为我们属于基督,我们的善行是“因神的恩典而成圣了”( 比利时信条第24条),“这些善行虽有许多弱点和不完全,但出于至诚,祂就喜欢接纳并加以报答。”(韦斯敏斯德信条16.6)
错误#7: 传讲十诫,为的是提醒我们的罪,而不应是为了激发信徒努力遵守诫命。海德堡要理问答承认,“今生无人能完全遵守命令”,但仍追问,“为何神将十条诫命严格命令我们遵守呢?”原因有两个:“第一,叫我们一生可以多知道我们那有罪的本性,以便更诚恳地在基督里寻求罪得赦免和公义;第二,我们要继续努力祈求从神而来的圣灵的恩赐,以便更多的变成为神的形象,直至此生之后,我们最终能达到完全的地步。” (海德堡要理问答第115问)
错误#8: 我们作为基督徒是完全得到称义,就绝不应当惧怕会不讨神喜悦或得罪神。神保守的应许并不意味着真信徒绝不会落入严重的罪中(多特信经,第五项教义第四条)。就连信徒也会犯“大而且恶”的罪,“大大地干犯了神”。当信徒犯下这些大罪,他们“有时失去了神的恩宠”,只有“一旦他们以严肃悔改的心归回正道,神如慈父的面光才再照耀着他们。”(多特信经,第五项教义第五条)在律法和最终的意义上,神在基督里是帮助我们的,但这并不意味着祂绝不会对我们的不顺服心生不悦;但这确实意味着神总是要有效地使我们重新悔改,带领我们“再经历到和好之神的眷爱”(多特信经,第五项教义第七条)。
错误 #9: 得救确据唯一正确的根据,在于福音中神的应许。我们不是从个人在圣经外得到的启示来寻求确据,而是从三个源头:对神应许的信心,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以及一个“无亏的良心,并行各种善事真挚和圣洁的愿望” (多特信经,第五项教义第十条)。得救确据不会不利追求圣洁,而是与它密切相关。我们行在神的道中,“叫行在其中的人可以持守坚忍的凭据”(多特信经,第五项教义第十三条)。个人的圣洁不仅是得救确据的根据 ,渴望得到确据,这本身就是成圣的动力。
错误#10: 警告和劝勉属于律法的威慑,不可用作促进成圣的动力。这并不是多特信经的观点:“神既已乐意用福音的传讲,在我们里面开始了这恩典之工,祂就用听道、读经、默想其中的道,并藉着劝勉、警告与应许,以及圣礼的运用,在我们里面保守、继续并完成此工”(多特信经,第五项教义第十四条)。这里请留意两点。第一,神用不同的方法保守我们,祂既向我们作出应许,也向我们发出警告。祂通过人听福音,运用圣礼动工。祂不让自己被一种方法约束。的确,这有助我们理解希伯来书和新约圣经其它地方的警告。警告和劝勉不会破坏坚忍,它们帮助成就坚忍。第二,请留意多特信经按这种处境是怎样理解福音的,我们作为以福音为中心的基督徒,默想福音的“劝勉、警告与应许”。我们按照狭义可以说福音只是我们可以如何得救的好消息。但按广义,福音包含救赎的整个故事,不仅包括福音的应许,也包括福音内在的警告和劝勉。
很清楚的是,不同的讲道,不同的经文和不同的问题,要求我们强调不同的真理。 人不仅因为该说的不说,就犯了这些错误。而且在忠心传道和教导的过程中,人应当公开宣讲有活力、周密的成圣教义中一切积极肯定的真理。同样虽然我们可能觉得有负担要大大强调关于福音或成圣的某一个真理(这是某些时候,某些经文要求我们要这样强调的),这却不能为我们犯上面列出的十个错误找借口。作出不实陈述,以此强调真理,这绝不是智慧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