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请你作我异象(Tim Challies)

作者: Tim Challies

尽管我没有读过尼尔普曼(Neil Postman)写的书,据我所知他也没有承认自己相信基督,但他对我的观念却有着深刻的影响。他最为人所知的就是他写的《自娱至死》,在其中他讨论了我们这个文化对娱乐的沉迷,特别是电视这个媒体。他说,电视和娱乐已经密不可分,因此已经变得十分危险。他论述说电视的影响是如此之大,以致我们认真认识世界的能力已经被严重削弱。普曼相信,因着电视融入了大众文化,一种新的“世界观”,一种新的文化精神,一种新的生活态度已经形成。因着电视对我们文化的渗透程度,他不能精确衡量,甚至不能证明这点,但看来要证明这点不实,这也同样困难。

几本我看过,塑造了我的思维的书也使用了普曼的分析研究成果,特别是约翰·麦克阿瑟(John MacArthur) 所写的《以福音为耻》(Ashamed of the Gospel)和箴士·卜易士(James Boice) 所著的《恩惠的福音怎么啦》(Whatever Happened to the Gospel of Grace)。 在这两本书中两位作者都指出娱乐已经渗透进入了我们的文化。英文娱乐(Amuse)这个词源于希腊文,字面的意思就是“不”(a-)“思想”(muse)。麦克阿瑟和卜易士援引普曼的精义,论证说,作为一个社会,我们已经不再关心思考,我们而是宁愿娱乐,娱乐可以让我们关闭我们的思想,什么也不做。当然这种态度已经扩展到生活的各个领域,包括信仰,特别是基督教信仰。他们辩论说基督徒已经开始去回避一种刺激理智的信仰,而是把它变成一种建基于娱乐和经历的信仰。

在许多教会中情况确实如此,难道不是吗?人们星期天上教会,期待、要求得到娱乐。我在电视上见过一些这样的传道人,最出名的是欧斯廷(Joel Osteen),此人每次讲道开始都说一段笑话,也许是为了抓住听众的注意力吧。但这不是同时也用听众的态度限制着传道人吗?一个每次聚会开始都说笑话的人怎么可以庄严大胆地宣告“耶和华说”呢?会众怎么能保持一种开始和讲解神的话语时所要求的严肃呢?听众怎能晓得什么时候娱乐结束,什么时候解经开始?我们希望我们的敬拜成为娱乐,或者布道成为娱乐,这有什么圣经依据?

信徒应当成为思想家。神在箴言中告诉我们,愚昧人藐视智慧。基督徒当爱知识,以及由知识带来的智慧。我们当寻求它,切慕它。娱乐和基督教联合在一起,这就十分古怪和危险。开心和娱乐本身没有问题,但是当我们对它们上瘾如此之深,我们甚至把它们带到我们对神的敬拜,以致我们和神交通的方式几乎和我们得到娱乐的方式分不开,我们就是把自己变为一种偶像,一种渴慕得到娱乐的偶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