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主权拣选与传福音(R.B. Kuiper)

摘自R.B. Kuiper 所著《以神为中心的传福音》,第三章《神的主权拣选与传福音》

一个很古老的例子清楚说明了在和未得救之人打交道时,我们应当不怎样使用拣选的真理。我们说救恩的房子,这房子的地基就是神拣选的定旨,大门就是基督。他说:“我就是门”(约10:9)。那些靠着神的恩典在屋子里的人邀请那些在外面的人进来,他们应当指他们去地基那里还是门那里呢?答案是不言自喻的。同样,当腓立比的禁卒问保罗和西拉他怎样行才能得救,他们不是建议他去努力发现他是否被列在选民当中;他们命令他相信主耶稣基督(徒16:31)。

……

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得出推论,除非人凭信心接受了基督,否则就不能让他们知道拣选的事情呢?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当然是否定的…… 相反,我们应当警告他们不要曲解这个真理,并且鼓励他们正确使用这个真理。

具体来说我们应当告诉他们:

拣选宣告人得救是靠神的恩典,人的功劳在其中根本没有位置,所以连罪魁都有希望;

拣选的神真诚,热切,甚至急迫邀请每一个罪人来得拯救;预定不仅没有排除人的责任,反而确凿地把人的责任包括在内,所以听到所传福音的每一个人都有神圣的责任前来相信,神不是不信的根源,因为他是信心的根源,那些坚持不信的人灭亡,这完全是他们的过错;

拣选的定旨不是奥秘,以致没有人能肯定他是否是选民;相反,相信基督,这是拣选的果子,也是拣选的证据,人就可以好像肯定他是信徒一样,可以肯定他是身列选民当中;

他们得邀请进入的那座房子有一个直到永远,不可摇动的根基,所以那进去的人,尽管全地狱都会攻击他,却不可能灭亡,而要最肯定继承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