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对很多人来说都是一个很纠结的问题:“那些从来没有听过福音的人怎么办?”神怎能要求那些从来没有听过福音的人,为着相信福音负责任?肯定的是,神不能送一个从来就没有机会拒绝福音的人,因着不相信福音下地狱。这种想法本身就是和我们所有关于公义的念头背道而驰的。
但这个问题本身有致命缺陷。我们被定罪,是因为拒绝福音?还是我们被定罪,因为我们是罪人?
以下是薛华在这方面对人很有帮助的思维过程:
如果全世界各地出生的每一个小小孩子,脖子上都挂着一部录音机,如果这部录音机只是记录下这孩子成长过程中对其他人做出的道德判断,虽然他的道德标准可能比圣经的律法要低得多,但这些仍然是道德判断。
最终每一个人都面对那重大时刻,站在审判的神面前。那么设想,神只是按下录音机的播放键,每一个人都听到他的亲口陈述对其他人做出的道德判断。他能连续听这播放好几年,听成千上万对其他人做出的道德判断,不是审美方面的判断,而是道德判断。
然后神很简单地对人说,虽然他从来没有听过圣经,但现在按照你自己的道德判断,你的表现怎样?圣经指出说……每一个人都要哑口无言。所有人都要承认,他们已经故意做了那些他们知道是错的事。没有人能否认这一点。
我们犯了两种罪。我们犯的一种罪,仿佛我们脚绊了一下,让我们吃一惊。我们犯的第二种罪,就是我们故意让自己堕落。没有人说按第二种意义,他所做的并不是犯罪。保罗的评论不仅仅是理论和抽象,而是对一个人说的——“你这人哪!”既是有圣经的人,也是每一个没有圣经的人。
……上帝完全公义,一个人受审判,显出亏欠,根据的是他已经尝试去约束其他人的相同基准。
——薛华,《二十世纪末的教会》
http://www.reformation21.org/blog/2014/01/with-or-without-the-bible-on-t.php